東海大學社會實踐資訊整合平台--14-海洋生態
14-海洋生態

14-海洋生態

保護海洋資源,促進可持續發展
Conserve and sustainably use the oceans, seas and marine resources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指標

14.1 在西元 2025 年以前,預防及大幅減少各式各樣的海洋 污染,尤其是來自陸上活動的污染,包括海洋廢棄物以及營養污染。
14.2 在西元 2020 年以前,以可永續的方式管理及保護海洋 與海岸生態,避免重大的不利影響,作法包括強健他們 的災後復原能力,並採取復原動作,以實現健康又具有生產力的海洋。
14.3 減少並解決海洋酸化的影響,作法包括改善所有階層的科學合作。
14.4 在西元 2020 年以前,有效監管採收,消除過度漁撈, 以及非法的、未報告的、未受監管的(以下簡稱 IUU)、 或毀滅性魚撈作法,並實施科學管理計畫,在最短的時 間內,將魚量恢復到依據它們的生物特性可產生最大永續發展的魚量。
14.5 在西元 2020 年以前,依照國家與國際法規,以及可取 得的最佳科學資訊,保護至少10%的海岸與海洋區。
14.6 在西元 2020 年以前,禁止會造成過度魚撈的補助,消 除會助長 IUU 魚撈的補助,禁止引入這類補助,承認 對開發中國家與開發度最低國家採取適當且有效的特 別與差別待遇應是世界貿易組織漁撈補助協定的一部分。
14.7 在西元 2030 年以前,提高海洋資源永續使用對 SIDS 與 LDCs 的經濟好處,作法包括永續管理漁撈業、水產養殖業與觀光業。
14.a. 提高科學知識,發展研究能力,轉移海洋科技,思考 跨政府海洋委員會的海洋科技轉移準則,以改善海洋 的健康,促進海洋生物多樣性對開發中國家的發展貢獻,特別是 SIDS 與 LDCs。
14.b. 提供小規模人工魚撈業者取得海洋資源與進入市場的管道。
14.c. 確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 UNCCLOS)簽約 國全面落實國際法,包括現有的區域與國際制度,以保護及永續使用海洋及海洋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