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大學社會實踐資訊整合平台---鄭昀昕
鄭昀昕

鄭昀昕

行政4A

行政實習-1862


列舉所從事的服務工作:
(1) 文書處理(接聽民眾電話、寄發調解通知單與資料、整理案件、歸檔成冊)
(2) 調解前置作業(布置調解會場、案件資料檢核等)
(3) 調解日秩序維護(第一線身分查核員、協助民眾填表、列印資料、發放號碼牌、回答民眾問題、安撫民眾情緒等)

對於機構或社區的具體貢獻:
調解委員會常態性地面臨龐大的案件量,以及當事人因糾紛而產生的不穩定情緒。每一件案子,從前端的聲請轉介、收案審查、排程並寄送通知,到後端的實質調解、法院核定與歸檔,皆是環環相扣、極為仰賴人力細心辦理的行政程序。在這樣的環境下,實習生的角色不僅是協助分擔行政業務,更需在第一線協助把關,確保調解流程合法合規。我們必須仔細核對民眾的身分資格,並確認該案件所需的佐證文件是否備齊,以利提供給後端的法院。與此同時,作為直接面對民眾的窗口,常遇見民眾因不諳法律程序或糾紛本身所引發的情緒張力,更有甚者會在現場激烈咆哮爭執。這時,實習生便能透過耐心傾聽來緩和民眾情緒,或以柔和的方式為其解釋程序問題。
總結而言,實習生的投入對於機關具有雙重價值:
(1) 量能上,有效分擔日常案量壓力。
(2) 質能上,透過溝通服務,協助機關與民眾間建立更順暢的對話基礎,促使調解程序能以更高效率、更圓滿的方式完成。

在個人與人際發展上的學習:
在實習時,我最大的課題在於如何與民眾溝通,以及在專業界線上如何拿捏。調解現場常面臨民眾因心繫自身權益而引發的焦慮或憤怒,初期我可能會恐慌,甚至有時將民眾的情緒內化到自己身上。然而,透過觀察督導、辦公室同仁或志工們的應對方式後,我學習到情緒抽離和換位思考的重要性。我體會到民眾的憤怒並非針對我個人,而是對現況的無助與不滿的宣洩,因此我學會用傾聽代替辯解,先接住對方的情緒,給予情緒價值後再引導理性對話。
此外,我也學會便民服務與行政界線之間的平衡。實習時常有非辦公時間的諮詢,或是調解現場民眾拋出的問題涉及更嚴謹的法律諮詢。我逐漸從全盤接受的服務慣性中蛻變,理解到設立界線的價值,適度的拒絕絕非推託或冷漠,而是為了在有限的心力下留住服務的初心,不陷入失衡的情緒勞動,讓高品質的服務能量得以走得更遠,同時也能把握好自己的專業界線。

在瞭解與應用課堂知識方面的學習:
由於本身是行政系的學生,系上的課程內容大多與公部門相關,如組織結構行為、行政責任、行政法等,而區公所的實習讓課堂上的紙上談兵轉化為具體的實務驗證。透過親身參與區公所運作,我看見這些抽象概念如何在公部門中實際運轉,讓我對政府體制有了更真實、更立體的理解。

在瞭解社會議題及其成因上的學習:
參與大量調解後,我觀察到普遍民眾對於調解程序的運作,以及自身應如何主張權利救濟,存在明顯的認知落差與資訊不對稱。譬如在現場,我們常遇到當事人表示「我都交給保險了,我不知道」,或在調解當日當事人證件資料缺少等情況。此外,在土地共有案件中,我看見產權零碎化對行政效率的衝擊,有案件因繼承人數眾多且年代久遠,甚至有當事人亡故無法到場,導致無法調解,民眾因此遷怒於行政機關。這突顯了現行法規在處理複雜產權時的困境,以及民眾對行政權限認知的落差,常誤以為行政機關擁有調查權,而這些皆屬於深層的社會結構問題。

在社會關懷及社會問題解決能力上的學習:
實習期間,我看見許多長輩因不諳法律程序或缺乏資源,在面對糾紛時陷入無助與恐慌。面對這樣的困境,我體會到行政人員的職責不應止於依法辦事,更應成為資源的轉介者。在不過度介入的前提下,我會主動告知可取得的資源,如區公所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資訊,也會以台語溝通並翻譯法規流程,試圖填補體制與民眾間的落差。我深刻學習到,真正的社會關懷,是在職責範圍內多一份主動與耐心,成為弱勢民眾在繁雜程序中指引方向的一根浮木。


參與專案

行政實習-1862

為協助本系學生及早瞭解公共服務實務,並以「學生學習成效」之驗證為核....